GF新說唱出爐
2018.12.13

 
GF新說唱得獎名次出爐囉!!
本次新說唱可說是臥虎藏龍阿
每個都是好聲音代表呢!!
我們恭喜以下兩位!!
 
第一名是來自【完美世界2】的洛兒
 
第二名是來自【新龍之谷】的星星的餅乾
 
*GF新說唱&GF人氣王參加獎20枚小丑幣,皆已發放。
*請得獎者們詳讀以下注意事項,並於期限內寄回所需文件,逾期視同放棄。
*如有任何疑問請私訊GF粉絲團小編詢問
 
注意事項:
1.第一、二名獲獎選手必須填寫所得申報單及活動領獎單,並於 2018/12/27(四)中午前郵寄至遊戲新幹線(115 台北市南港路二段 95 號 8 樓 GF 嘉年華活動小組 收 ),逾期視同放棄。另需附上匯款存褶影本,須與申報單本人證件姓名一致,未滿20歲者需再附上法定代理人新式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 
2.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,000 元,將依該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人。
若得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與提供領獎資料,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得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。因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「憑單無紙化」,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,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,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,得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。 
 
3.若海外玩家獲獎:
(1) 除了活動領獎單及所得申報單、存褶影本外,還須要請提供與報名本人姓名相符之護照影本或是在台的居留證。
(2) 獎金公佈的價值為台幣,匯款會兌換為美金以當天的匯率換算為計算,對方銀行有可能會收取部份的手續費。
(3) 如果獲獎人或中獎人不是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或是在國內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、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、停留合計未滿 183 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一律要按照給付金額扣繳 20%。
 
4、參與該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、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得獎資格,且如有導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者,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。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 
5.遊戲新幹線保留活動終止、變更與調整的的最終決策權,任何異動將於本網站中公告後實施,不另行個別通知。